人權承諾與政策

人權承諾與政策

        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全體同仁、客戶及利害關係人之基本人權,麗清公司遵循《國際勞工組織公約》與《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等國際人權公約所宣告之原則,尊重國際公認之基本人權,包括自由結社、關懷弱勢族群、禁用童工、消除各種形式之強迫勞動、 消除就業歧視等,並嚴守公司所在地之勞動相關法規。 相關人權承諾與政策如下所述:

1. 多元包容性與平等機會:
        包容全體員工的多元化特徵,不得因任何特徵而歧視受法律保護的任何員工或求職者。包括性別、種族、膚色、民族、國籍、年齡、信仰、性取向、婚姻狀況、殘障、懷孕、兵役狀況和政治立場。確保聘僱政策無差別待遇,落實薪酬、僱用福利、訓練、考評與升遷機會之公平,且提供有效、適當之申訴機制,避免並回應危害員工權益之情形,致力營造平等聘用、免於歧視與騷擾之工作環境。

2. 合理工時:
        為確保員工不處在工時過長之風險中,明訂工作時間與延長工時之規範,並宣導假日不加班,以拓展同仁的家庭親子互動,豐富「工作生活平衡」理念,以期工作時效率提升。

3. 健康安全職場:
        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提供一個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並採取有效的措施,在可行條件下,儘可能地降低工作環境中的危害隱患,以避免造成員工在工作中或與工作有關事故及健康的危害。為避免工作型態帶來的潛在健康安全風險 ,公司定期檢視員工健康安全。

4. 遵守法律:
        本公司恪遵勞動基準法,不雇用未滿十六歲童工之行為,也不得要求員工在受雇起始時寄存身分證件或繳納押金。

5. 隱私保護:
        為充分保障客戶及所有利害關係人之隱私權,建置完善之資訊安全管理機制並遵循嚴格的防護措施及控管規範。

6. 定期檢視及評估相關制度及作為:
    •於新人訓練時接宣導法規應遵循事項,包含公司福利政策、工時管理、反歧視宣導及個人自我介紹等,使新進同仁快速融入麗清大家庭。
    •安排教育訓練宣導課程,包括身心健康、預防職場霸凌宣導、職業安全訓練、性騷擾防治。
    •人資單位檢討、評估相關制度及其效益,並同步對其進行修正與調整。

    •依據本公司的營運特性,訂定以下的人權相關政策及具體管理方案:

人權政策

具體方案

禁用童工

為保護未成年人之身心健康,本公司禁止雇用未滿16歲之人士從事工作。相關人員於招募甄選之篩選履歷表等初步階段,便須依據履歷、畢業年度等相關訊息,進行年齡之辨識,篩選應徵者。

禁止強迫勞動

尊重勞工自由,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勞工的工時是由勞資雙方協商之約定為原則,公司依法令與營運狀況,安排出勤時段、排班、排休與休息時間;若法令有變動則依法變更。因工作實際需要,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依勞基法規定之,提供加班費或補休之申請。

協助員工維持身心健康
與工作生活平衡

公司致力打造一個健康樂活的職場環境,除了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外,定期辦理健康檢查。中午休息1小時,給予同仁充足午休時間。另定期舉辦員工國內外旅遊,藉此增進員工身心靈健康。期許每一位同仁樂在工作、無後顧之憂。

反歧視

確保人員的工作機會平等,杜絕任何形式的歧視行為,不論薪資、僱用、訓練、升遷、資源分配等各方面,不因國籍、種族、性別、宗教、政治、或社會出身、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公司秉持以能力及貢獻為評量指標,確保所有員工的機會及權利均等。

宣導訓練

民國112年亦針對同仁實施的人權保障等性騷擾防治相關宣導,總時數為1小時,接受宣導同仁佔公司總人數約95%。未來,我們將持續關注相關議題持續推動訓練,以提高人權保障意識,降低相關風險發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