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選任資訊

董事會選任資訊

依據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設置董事九~十一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2條規定,本公司上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本公司於一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董事會通過於一一二年度股東常會中改選九席董事(含四席獨立董事)。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本公司於一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公告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應選名額、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股東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凡欲提名董事之股東,應於一一二年四月十四日起至一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止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於一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前,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名手續,將提名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新北市中和區民享街4號F棟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室(郵寄者以提名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

本公司於一一二年五月十日董事會中報告於上述提名期間,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其它候選人名單。經董事會審查,列入112年股東常會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並於一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股東常會進行董事(含獨立董事)選舉。

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股東常會完成第九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改選,目前獨立董事為周亦良先生、林漢卿先生、巫貴珍小姐、及許清文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