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績效評估
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十七條規定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經106年03月24日董事會通過。
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每年執行一次,包括董事自評與同儕互評,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並將評估結果提報次一年度第一次董事會進行報告。